公务员步行上班有多大的可行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武汉市叶祝颐

  10天时间里,兰州市重度污染的天数曾达到了7天。对于这个惨痛记忆,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倡议:“在重度污染的天气情况下,可以尝试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带头步行上班。”而兰州市环保局表示,该局已着手准备《兰州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张市长的提议编写进去,上报相关部门。(《法制日报》1月11日)

  毋庸置疑,市长率先垂范,倡议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重度污染天气里步行上班。对于减轻环境污染压力,节约社会资源,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具有积极意义。但笔者注意到,环保局准备把市长的倡议变成为硬性规定。如果说倡议有积极意义的话,笔者对硬性规定的合法性与可行性都心存疑问。首先是如何落实领导干部步行上班的问题,如果领导痛下决心,公车约束形成了制度,在污染严重的时间把公车封存起来,并且有配套的监督机制与问责机制,事情还好办一点。如果领导言而无信,虚幌一枪。根本不好制约。

  其次,是关于公务员开私家车的问题,政府号召、提倡私家车主步行上班,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不宜搞强制,强制私家车主步行上班就有公共权力侵入私人权利空间的嫌疑。而且强制也没用,因为用什么交通方式上班,这是人家的自主权利,政府只有倡议权,没有命令权。大道理说再多,八小时以外,开私家车上班,上级也没有理由与权力去干涉。

  第三,对于不执行规定的公务员如何认定与处罚呢?私家车如果停在单位外面的停车场,靠谁来监督与认定?私家车总不能做上什么标记吧。第四,什么样的天气是重污染天气,环保部门有没有具体的尺度,是让公务员看当地天气预报,还是头天晚上下发通知,这也有不少执行难度。

  第五,如果公务员连公交车都不能坐,实在有些不人道。兰州城这么大,有的人可能路途遥远,如果“一刀切”步行上班,得花费不少时间,既不人道也影响正常的工作。何况,不管公务员某一天是否乘坐公交车,公交车都会正常运转。根本不会减少街上公交车数量与汽车尾气。何况,人家是坐公交车来的,还是步行来的,根本不好分辨。如果单位实在查得紧,提前一站下车,总可以吧。

  既然强制步行上班不具有可行性,如果有关部门把市长的倡议弄成规定,玩笑就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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