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为何信“跪”不信“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21 新晚报

  郑 石

  2003年出了个山东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今年在广东出了个“下跪贪官”、广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原副主任覃赛先:她被控10多年前受贿169万。在庭审中,她“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冲着法官当庭下跪,‘我请求法官看在我为党和国家做过贡献的份上,考虑我余年无多,允许我到外面住院治疗……我在这里给法官大人跪下求情了!’”

  贪官们下跪,并不是真诚地乞求人们对自己罪行的谅解,而是为了抓住一根“法外开恩”的“救命稻草”。这样的下跪,和常见的在办案人员面前痛哭流涕、指天发誓一样,因为其“表演化”,很难博得人们的同情,只不过徒增一些笑料而已。问题是,贪官们何以相信“下跪”而不相信法律?

  如果坚信法律的威力和严谨,相信罪行已然昭昭,无论换了哪个法官都会作出同样的判决,相信不可能有“法外开恩”的例外,那么,这一“跪”就毫无疑义,贪官自然就不会下跪。贪官之所以仍选择下跪,乃是相信“情”大于“法”,“下跪总是有用的”。

  所以,不能说贪官此举是心血来潮,而不妨看作是他们对某些社会心理和官场潜规则的一种总结和利用。我们的身边弥漫着一种“下跪文化”,如:研究生下跪求职,西安购房者因开发商未按时交房而跪求返还首付款;胶州一考生因错过考试入场时间,向监考人员下跪……“跪”的常见,乃是因为人们相信在制度之外,“下跪总是有用的”。被“下跪文化”浸洇已久,贪官在法庭上下跪求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真正值得琢磨的是贪官法庭下跪求情背后的东西。当贪官不由自主地寄望于下跪求情的时候,是不是也意味着在我们的一些官员观念中同样存在某种下跪文化的苗头?而我们知道,建设法治国家,先要建设法治政府,先要培育法治官员。官员不相信法律,不敬畏规则,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一句空话。那么,让法律“神圣”起来,让制度成为人们尤其是官员们的信仰,就显得迫在眉睫。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