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犯了错就可以不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21 新晚报

  盛大林

  河南平舆县青年农民曹永凯从没去过广东,可他却收到了广东东莞法院的判决书,说他因盗窃罪被判半年徒刑,而且还说曹永凯现羁押在东莞的看守所,其家人应尽快去交罚金见人。此事一经报道即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民们和曹永凯都要求东莞法院道歉。但法院表示,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法院在核实情况之后可以进行判决书的变更,至于道歉赔偿等要求,法院一般不会支持。(1月9日《东方今报》)

  对于一位对法律可能并不熟悉的农民来说,领到一份法院的判决书,可不是好玩儿的。在落后的农村,谁要是当过被告,不管官司输赢,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儿,何况是领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还被判过半年徒刑。因此,曹永凯的精神受到伤害是顺理成章的。而明明做了错事,而且伤害了别人,法院却连声“抱歉”都不愿意说,理由竟然是“这种情况并不鲜见”!

  也许东莞法院觉得,道歉会损害法院的权威和形象。可是,拒绝为过失道歉,难道就不会损害权威和形象吗?97%的网友认为东莞法院应该道歉,在我看来,以无赖式的理由,拒绝道歉比当初的错判更加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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