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夫妻挪用资金炒股同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宝琨 通讯员郑铁军 牛兴华) 同一单位的夫妻俩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巨额资金炒股。1月1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李晓谕和王岚梅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

  李晓谕和王岚梅都在哈尔滨市某药业公司工作,丈夫是财务处的会计,妻子是现金出纳员。从2001年12月起,王岚梅分3次从公司现金账上支取现金200万元,交给丈夫炒股。李晓谕以虚做存款单的方式掩饰挪用资金的事实。去年7月,两人投案自首。

陈宝琨 郑铁军 牛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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