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查处擅收"开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30 新闻晨报

  □记者诸达鹤

  晨报讯继京津沪渝四直辖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发表联合声明后,上海市消保委昨天表示,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的做法和“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涉嫌价格串通、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有关部门应适时干预,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本市部分餐饮企业“禁止自带酒水“的做法,市消保委认为,首先应当建立在与消费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取得消费者认可,不可作为一种强制性行为。其次,如果要收“开瓶费”或服务费,应当公开、透明,关键是合理,取得消费者的认同,不可以此作为获取暴利的方法。“收取‘开瓶费’和‘禁止自带酒水’的现象,是部分餐饮企业涉嫌价格串通、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市消保委表示,将高度关注这种苗头性问题,坚决抵制和反对这种垄断行为。

  为此,市消保委希望本市餐饮行业和企业,要真正落实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要以优质服务的竞争、合理价格的竞争来吸引消费者,只有这样才能创出自己的品牌,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应对餐饮行业酒水服务和价格问题适时依法干预,一旦发现有涉嫌价格串通、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要予以查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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