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优惠票点和正常税率的差价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30 新闻晨报

  “告诉你一句实话,我们赚的就是税务局给我们的优惠票点和正常税率的差价。”与记者熟悉后,“邓先生”开始解释自己的“利润链”:“比如你的这套发票,我们去开票的税务机构只收我们三个点(即3%),我们再加0.5给你,即便这样还是低于正常的税率,加上发票和税单都是真的,所以大家都有利益。”按照这样的算法,记者给他算了笔账,“邓先生”一天可开累计10万元的发票,每天能赚500元。

  当记者假称公司年末需要大额发票做账,询问有无更好的办法时,“邓先生”精神高亢地介绍说:“如果是单位要做账,房屋租赁发票肯定面额太小,我们可帮你开服务业统一发票或商业统一发票,金额可以高到上百万元,且费率还能优惠。”

  “邓先生”表示,目前上海“代开发票”最常见的就是个人房屋租赁的发票,但这类发票的面额通常不大。为了给某些大的单位客户提供服务,他们注册了多家营业性质不同的公司,能够提供以“贸易公司”、“咨询公司”等抬头的各类发票。为证实自己的能力,“邓先生”特意交给记者一份服务业统一发票复印件,并称该发票就是几天前在闸北区给客户开出的,建议记者取回后让单位财务核实能否以此类发票做账。在这张复印件上,票面的金额已达到1.5万元,名义是“咨询费”。

  昨晚,拿着购得的发票,记者找到长宁区税务分局第五税务所位于程家桥的开票点。经该机构的主任科员周世平证实,记者手中的全套发票确系他们当天开出。当记者问及税务机构为何会向未经身份证明的当事人开具尚无产权证明的房产租赁发票时,周世平表示他们的审核仅限于对纳税人主动提交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而无法一一核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周世平婉绝了记者要求查看“黄海军”租赁合同复印件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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