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常委王秀芳要求团组织:进一步明确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46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黄勇)在1月7日~9日举行的团安徽省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王秀芳要求安徽各级团组织要科学分析形势,进一步明确共青团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定位,使团的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在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适应。王秀芳指出,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引导团员青年培育高尚情操,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风尚;要更多地发挥党的青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青年的宣传、教育、联系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把青年团结在党的事业周围;要更加重视基层,主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社会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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