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对2万多个质监收费项目重新核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59 红网

  红网1月1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实习生 王舜)昨日,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对全省质监系统收费管理办法和质监收费标准予以重新公布,大大小小2万多个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过逐一审核,整体收费水平将降低20%左右。

  整体收费水平将降20%左右

  省物价局收费处调研员何长庚介绍说,新标准和新办法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原有收费水平,今后全省质监系统整体收费水平将降低20%左右。一些虚高的检验收费标准得以降低。如蓄电池的检验收费标准由9300元调整为4500元,降低了一半多,计量检定的商业用售油机由480元/台调整为50元/台,降低了89.5%,工作用血压计由每台240元降为40元/台,降低83.3%。

  取消所有外观项目收费

  委托检验收费标准比过去的收费水平降低了约1/3,取消了所有的外观项目的收费。

  新颁布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对定检产品的检验周期(频次)、抽样比例、检验内容、检验一个产品的收费标准都作了规定,并把定检产品的计费单位改为次,即检验一次的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如农机加油站的油枪,规定一年只能检2次,每次收费380元。

  非食品产品一年只能检验1至2次

  今后,对生产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的检验,只能由规定的执收单位按抽样比例、检验参数和每年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受检产品目录的检验机构和频次检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检验,企业可以拒检。如对于非食品产品,一般规定一年的检验频次为1-2次,超过这一范围企业可以拒检。

稿源:红网 作者: 戴丹 王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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