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抵押无担保也可申请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3:02 重庆晚报

  本报讯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需要贷款,又确无抵(质)押物或无人提供担保的,即日起可申请走“绿色通道”。

  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再就业办等七部门发出了相关通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还可获得财政全额贴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则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据介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并且参加过就业培训。还要有本区县常住户口,并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也就是说,户口在江北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不能在渝中区申请小额贷款。

  此外,申请者还必须在户口所属街道(乡镇)范围内拥有固定经营场地。例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的下岗失业人员,就必须在街道辖区内有店铺才能申请。

  只有以下微利项目,才能通过“绿色通道”: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凭相关证件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将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诚信度、有无抵(质)押或担保、有无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评议。区县就业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如果申请人的经营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并且通过了评审组的论证,则可获得不超过2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按照规定,这些贷款必须用作流动资金。

  据介绍,各区县将按上年度发放小额贷款的人数的10%来确定“绿色通道”的贷款人数。为了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对到期未还款超过10%的区县,将暂时关闭“绿色通道”;只有收回贷款达到标准后,才能重新开通。

  (见习记者 杨娟)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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