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疗效虚假宣传:九种保健品药品被逐出省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5:43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1月11日讯 (记者曹秀娟)记者今日从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因夸大疗效,今后包括“富硒灵芝宝”“春来癌克点穴膏”等9种保健品和药品不得在太原市场销售,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药品经销商和药品经营企业在营销过程中,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编造功能主治,夸大治疗效果。有的明明是保健品却冒充药品,吹嘘可“直接杀伤癌细胞”“抑制肿瘤生长”,“阻止癌细胞转移”;有的仅仅是对治疗肿瘤中引起的厌食、失眠等症状有保健作用,却肆意夸大疗效和功能主治,宣称“直接抑杀癌细胞”“防止肿瘤复发、转移和扩散”“能直接杀伤手术和放化疗未能消除的癌细胞”;有的将只是健胃散寒的中成药“包装”为抗癌药品,声称“从根本上预防肿瘤的扩散转移”“逆转癌细胞”;有的将只能用于癌症辅助治疗的药品,擅自改变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虚称为适用于多种癌症治疗的广谱抗癌药品,宣称“可直接杀死癌细胞”“抑制肿瘤复发和转移”。这些行为,严重混淆了视听,对患者及家属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蒙蔽性,更使人民群众遭受经济损失。

  为维护省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经销抗肿瘤药品的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清查,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对发现严重存在上述行为的

保健品和药品,按假药予以论处,并决定“富硒灵芝宝”“绿金子胶囊”“春来癌克点穴膏”“双灵固本散”“微达康颗粒”“复生康胶囊”“帕朱胶囊”“大洋扶生金菌灵胶囊”“新二方鸦胆子油口服乳液”共9种保健品和药品不得在太原市场销售。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