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原市委书记陈家荣受贿 一审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彭州市原市委书记陈家荣涉嫌受贿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陈家荣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建工程、购买土地等事项中承诺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陈家荣在担任彭州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公路绿化、办公楼修建等工程和购买土地等事项中,共接受5次请托。前后共收受请托人现金人民币381万元、美元2万元之后,陈家荣承诺或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案发后,陈家荣主动交待了受贿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认为,陈家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其有自首情节,并退出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故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陈家荣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闻背景·

  彭州商业贿赂案拉下多名高官

  陈家荣,曾经是彭州市委书记,后调任成都市司法局局长。他涉嫌受贿的数额巨大,有数百万元之多,此案还涉及彭州市交通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多名领导干部。

  在陈家荣担任彭州市委书记期间,其经手的大大小小的工程建设标的高达几个亿,而陈家荣只是在其中打个招呼或者点点头,就轻松获得数百万元。陈家荣受贿部分事实:

  ●2001年,通过时任彭州市委书记的陈家荣打招呼,都江堰市旅游局调研员王永昌以成都市某工程公司园林分公司的名义承接了青成公路彭州绕城段绿化工程,陈家荣收受王永昌贿赂75万元人民币。

  ●2002年3月,通过时任彭州市委书记陈家荣的帮忙,四川万顺置业公司购买了位于彭州市金彭东路北边300亩土地,在土地出让过程中,陈家荣收受该公司老板高汝明贿赂的160万元人民币。

  ●2002年,通过时任彭州市委书记的陈家荣打招呼,四川鑫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彭州市某中心建设工程,陈家荣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尤军贿赂102万元人民币。

  ●2004年3月,通过时任彭州市委书记的陈家荣打招呼,彭州东林建筑集团公司承接了彭州市某局办公大楼工程,陈家荣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李正翰贿赂30万元人民币。

  王鑫 本报记者 袁勇 周滔 见习记者 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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