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个把月才准放烟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6:33 今日早报

  今年杭州市区烟花爆竹的进货总量控制在500万元以内,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月14日—3月5 日,销售时间为2月12日—3月4日。

  昨天,杭州市办公厅发文,决定2007年春节期间市区实行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萧山、余杭区按当地政府规定)。

  禁止燃放区域包括:省、市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之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之内;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围墙外侧50米之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保护区;各区政府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实际和居民木结构老住宅情况,增设禁燃禁放区域。

  今年零售经营单位的总数量控制在350家以内。市区由杭州土特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喜洋洋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浙江京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等3家批发单位统一供货。销售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证》、《一次性经营项目许可证》。

  为确保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各零售单位在销售期间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不得超过20箱,每箱不超过35公斤;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于3月7日前集中由原批发单位回收保存。

  进入杭州市场的产品必须具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同时,严格限制烟花爆竹品种和总量,以中小爆竹、小型烟花、地面喷花类烟花为主。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规定,严禁销售和燃放A级产品,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燃放B级产品。

  举报经查实,将给予奖励。

  市安全监管局:85811465

  市公安局:110

  市工商局:12315

  市城管执法局:96310

  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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