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业务 可在居委会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6:44 钱江晚报

  发布单位:杭州市交警支队

  从今年起,部分车管业务在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就可以办理了,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国交警系统车辆管理部门“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获得的一条信息。

  记者获悉,从今年起,不少车管业务将得到延伸。

  ●在条件具备的城区和县市交警大队推行汽车登记及驾驶证核发业务,在条件具备的乡镇交警中队试行摩托车登记受理、补领牌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接受身体证明等业务,在条件具备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试行设立车管业务代办点;

  ●统一设置“业务受理”岗位,实现“一窗式”受理、审核、核发牌证等业务。调整机动车登记审核流程,减轻窗口民警的劳动强度;

  ●在部分农村地区,优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登记流程,推行流动车管服务站下乡模式,方便乡镇和农村地区群众办牌办证;

  ●试行将车辆变更登记、车辆抵押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等业务委托4S店、银行和保险公司办理;

  ●试行与机动车驾驶人医疗体检机构的计算机联网,由体检机构负责为机动车驾驶人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研究并推行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开办法规、考试站点,严格监管制度,实现法规培训和考试的社会化;

  ●研究并推行对逾期未换领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临界公告制度,并提供网络、电话等多种查询方式;

  ●试行在条件具备的地市车辆管理所通过互联网受理、预约和办理机动车登记、补领换领牌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研究并推行由驾驶培训学校或申请人在车管所自助终端机上或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等预约模式,报名、预约和考官分配等由计算机随机安排。

  张谆 沈健磊 叶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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