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公路收费 执行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10 西部商报

  国道109线红古、河口两个收费站昨起正式启用

  西部商报 记者 李东朝 为您报道 从昨日开始,连接甘青两省的国道109线河(口)海(石湾)收费公路新的收费站正式搬迁并按新标准收费。同时,新建的红古、河口收费站昨起正式启用,根据新标准,小轿车每通过一站收取5元,大车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4元。

  据了解,国道109线河口至海石湾段起点位于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黄河大桥,终点止于海石湾镇甘青两省交界处,全长69.902公里,是连接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的主要通道。为改善河海公路收费环境,兰州公路总段投资2522万元新建红古、河口收费站,将原青土坡收费站、窑街收费站迁址。河海公路新收费标准

  1.车辆通行费按照核定载重吨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超过1吨,按四舍五入计。具体收费标准为:小车5元/站,大车4元/站/吨,摩托车1元/站,拖拉机2元/站/吨。

  2.对于沿线频繁过往河海收费公路的车辆按自愿原则按月缴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0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4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40元。

  3.对用于农业生产的农用三轮车,农忙期间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具体办法由省交通厅制定,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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