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绝食,有道理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18 大河网-大河报

  □毕诗成

  2006年12月12日至22日,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案第二次开庭审理。法庭上,顾雏军提出“至少有20家媒体参与旁听”等三项申请,并称“如不答应,将绝食”。在顾雏军绝食四顿后,法院批准了其中两项申请。有专家认为顾雏军以绝食的方式来争取是个悲哀,担心他人效仿。(1月11日《青年周末》)很明显,“绝食”本身对法庭是一种软性的压力,而威胁法庭,在笔者的记忆里好像应该是个不小的罪名。从这个意义上讲,专家的担忧在逻辑上是成立的,“靠绝食逼法官答应自己的请求”一经传播,很可能被后来人仿效。但这种担忧只是逻辑上的成立,却绝非现实的成立。道理很简单,什么叫法官的独立性?其独立性最简单的体现就是“以法律为准绳”来裁断是非曲直,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扰——如果提出的请求不合法也不合理,不要说以绝食相逼,就是以死相逼,也不能就范。

  看看顾雏军的这些请求,似乎完全合乎情理:作为公开审理的案件,给公众知情权,允许媒体旁听,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申请将他写给有关部门的检举书作为证据,并予以公开,作为一个接受审判的公民,公开检举原本便是他的权利,如果检举属于诬告,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失实,这样的结果也毕竟符合正常的法律轨道。

  为此,我们需要深刻反思的,恐怕已不再是表面的“绝食是否会起到示范作用”了,而应该是为什么两个合乎法理的请求,或者说两项正常的被告人权利,竟然需要用绝食这样一个极端的方式才能得到实现?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