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万余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倪晓 张域 公安部今天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近期开展的全国预防重特大火灾专项行动进行了总结,并对消防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据悉,自2006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公安部对31个省(区、市)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工作,共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3341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介绍,截至2006年12月25日,各地公安机关共普查社会单位41.8万家,发现火灾隐患近47万处,责令当场改正26.7万余处,责令限期改正19.8万余处,责令“三停”6787家,依法取缔、查封1170家,行政拘留2067人,依法吊销营业执照504家,扣押没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24991件(套)。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各类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42.5万起,其中扑救火灾20.6万起,参加社会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21.9万次,抢救遇险被困人员3万人,保护、抢救财产价值3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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