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标准要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杭州1月11日电 记者李建平 在今天召开的浙江省政法工作会议上,该省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同志强调今年该省的政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和谐是目标。针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夏宝龙提出,必须改变就政法抓政法、就稳定抓稳定的思维习惯,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思考和做好政法工作。他要求该省各级政法机关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眼于社会和谐,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无论是打击犯罪活动、整治治安问题,还是解决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都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上,要让群众从我们的工作中感受到社会和谐,努力把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更加注重协调利益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注重运用专政职能和多种手段,防范、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更加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更加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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