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万农民工有了“娘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萍 青海省总工会自2006年分别与北京、上海等6省(市、区)建立省际间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以来,青海全省已有13.8万名农民工加入省内及省外务工地各级工会。

  据了解,青海省总工会在全国省级工会中率先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新疆6省(市、区)总工会签订《省际间农民工维权工作协议》,建立了省际间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帮助青海籍农民工加入当地工会组织。同时,青海省总工会以西宁市、海西州、海东地区为重点展开农民工入会工作。到2006年底,农民工会员已达到13.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万人。

  据介绍,今后青海省总工会将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海东地区,企业相对集中的西宁市、格尔木市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和农民工入会工作力度,力争通过2年至3年的时间,重点解决农民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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