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大力推进公证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邓克珠 于呐洋 过去的一年,安徽、河北、北京等7省市大力推进公证改革,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证公信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上,7省市司法厅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

  去年,安徽省司法厅对以往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制定一批新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涉及到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管理、公证程序、公证收费等各个方面。同时,完善公证执业监督体系,强化监管。据统计,去年,安徽全省处理公证投诉案件32件,件件有着落并按要求答复投诉人,对有违背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1名公证员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河北省司法厅大力加强农村公证服务网络建设,在乡镇依托法律服务设立公证联络室,在村委会依托村民调员设立公证联络员。据统计,两年来,河北省共办理涉农公证事项27万多件,已占全省公证总量的50%以上,经过公证的农村经济合同的履约率达到99%。两年来,公证处通过办理公证共调解各类纠纷10515件,许多濒于激化的涉农纠纷经过调解、办理公证得以平息,通过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使不少单方违约行为在诉前得到纠正和制止。

  北京市公证队伍通过岗位培训,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不断增强。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介绍,今年,北京市公证工作将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公证服务关系的大讨论;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建设,不断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机制建设,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

  去年黑龙江省废止过时文件5份,修订了《公证法质量“双评”实施方案》、《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规范了管理程序和方式,凡是不足两名公证员的公证处,从文到之日起停办公证业务。目前,全省现有的7家“一人处”已全部停止执业。

  云南全省151个公证处中,涉及调整的有16个设区的市的43个公证处和406名公证人员。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康晓东说,去年在进行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时,云南省司法厅既考虑全省统一性,又注意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各地发展不平衡,从各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

  据介绍,公证法对民族自治州公证机构没有明确规定,云南省司法厅就该省8个民族自治州公证机构的设置调整,专门向司法部书面请示、提出建议,并根据司法部的批复意见,及时制定自治州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确保了机构设置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新疆,目前有的公证处在为特殊群体、农村及偏远地方的当事人提供服务时,推出“预约制度”、“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变坐等办证为上门办证。新疆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对急需办理或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办理的公证事项,可预约在八小时之外或节假日办理;对当事人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亲自来办理公证的,公证员可上门服务。

  “无论是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要求,还是推进公证行业的培育培养和培植,抑或贯彻实施公证法,都首先要求从公证管理部门和公证行业自身做起,从整肃风气、树立形象、健全和规范管理机制体系抓起。”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曹诗权说,在管理体系中要着重跟进配套五个方面的规范机制,即公证行业的行政控管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公证处规范化建设机制、公证责任机制、公证程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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