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将于下月实施新庭审旁听守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首尔1月11日电 记者刘复晨 韩国大法院行政处近日表示,新修订的“庭审旁听守则”将于2月1日开始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

  大法院行政处方面表示,1995年10月开始实行的庭审旁听守则,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变化,针对其的批评意见很多。所以此次修订时,删除修改了权威主义制度,在维护法庭尊严的同时,增加了以人为本、方便旁听者参与庭审的相关规定。

  原庭审旁听守则规定“庭审时,旁听者的手机必须关机”,现改为“庭审时,旁听者的手机应关机或设为震动状态,以免影响审判的进行”。以前“儿童哭闹时,应将之带出法庭”这一规定,修改为“儿童哭闹时,应予以阻止或将之带出法庭”。守则中删除了“庭审必须脱掉外套和帽子”、“不得随意离席”等规定,代之以“不得喧哗吵闹影响审判”。同时还将“法庭警卫”改称为“法院警卫”,统一了法院警卫人员的职务和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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