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修法阻击外资“名义持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环球聚焦

  陆永江

  泰国内阁会议1月9日原则通过《外国人经营法》修订草案,以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防止外资主宰原本保留给本国人经营的相关业务。受此影响,泰国股市当天逆本地区股市普遍上扬之势,股票综合指数大幅下跌约2.7%,跌至两年多来的最低点。

  加强外资监管

  泰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比蒂耶通9日说,长期以来,由于对外资企业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在泰国一直有部分外商钻泰国《外国人经营法》的空子,通过采取让泰国人代为持股等方法进入原本禁止或严格限制外国人从事的经营行业,并往往取得支配地位,从而影响泰国投资环境透明度,对国家安全和稳定也带来隐患。比蒂耶通表示相信,泰国此次修订《外国人经营法》将使外商在泰投资更加透明和公正,有助于泰国建立稳定的投资环境。

  法律修订要点

  比蒂耶通当天在内阁会议原则通过《外国人经营法》修订草案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不同行业的外商持股比例、股东表决权以及“名义持股”问题等。草案规定,根据《外国人经营法》中规定的三类行业目录划分,属于第3类向外资开放行业目录内的公司,只须在1年内汇报持股状况后便可继续营业;而属于第1和第2类尚未向外资开放的行业目录内的公司,除同样需要在1年内汇报持股状况外,还必须在2年内把外资的持股比例以及外商股东表决权降至50%以下。至于“名义持股”(即以泰国人名义持股的公司)问题,属于第3类行业目录的公司在法令生效后90天内向商业部汇报情况后即可继续营业,但属于第1类和第2类行业目录内的公司,包括通讯公司在内,除要在90天内向商业部汇报外,必须在1年内把外商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三大投资分类

  泰国《外国人经营法》将投资行业分成三大类,其中第一和第二类为因涉及国家安全和稳定、泰国文化、传统习俗或自然资源和环境等而不允许或严格限制外商经营的行业,如报业、广播电视业、土地买卖、陆路交通、水运、国内航空运输业等。目前泰国实际进入上述行业的外资企业大约有8800家。第三类为泰国公民目前尚难以与外资竞争的行业,如零售批发业、法律服务、广告和酒店业等。泰国目前有此类外资企业约3万家。

  影响哪些外企

  据了解,修订后的泰国《外国人经营法》将对投资贸易和服务领域的外资公司产生较大影响,其中主要是8800家属于第1和第2类行业目录内的外资公司,但不会影响投资生产领域的外资公司,因为适用于这部分公司的法律主要为泰国《投资促进法》。而该法律明确规定,外资持股比例可以高达100%。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秘书长沙提9日证实说,当天通过的《外国人经营法》修订草案不会影响生产领域的外来投资,因为本法对生产领域的外资企业不起作用。

  股市大幅下跌

  受当天泰国内阁原则通过《外国人经营法》修订草案影响,泰国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当天不仅逆本地区其他股市普遍上扬之势,而且创下28个月来新低,以616.75点收盘,重挫2.69%。部分投资公司预测,泰股很可能将跌破600点。泰国资本市场协会主席功杰表示,政府修订《外国人经营法》等于不欢迎外商对泰投资,他表示担心部分外商将因此放缓或停止在泰国投资计划。他指出,国内恐怕只有少数投资者拥有足够资金来收购部分外资公司将不得不出售的股份。长此以往,将影响泰国的投资气氛,泰铢汇率可能走贬。泰国商会大学国际商业研究中心负责人乃安则指出,泰国政府提供1至2年的缓冲期,相信外资可以及时作出调整。他表示同意本次修订,认为草案内容合理,但仍有部分细节需要进行调整。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