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未参加医保困难户仍可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大连1月11日电 记者阎永纬 因为种种原因而未参加医保的城市困难居民,患病后靠政府、社会或他人临时救助才得以就医的状况,从今年开始在辽宁省大连市得到根本改变。1月1日实行的《大连市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将困难群体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网络,实行全员长期医疗救助。

  大连市民政局局长杨爱民在该市政府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依托职工医疗保险网络来落实对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政策,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救助对象每人年均可以获得救助资金4353元,居国内领先水平。

  此项医疗救助的对象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居民;救助不分疾病种类,也不分门诊医疗还是住院医疗。据测算,大连市两级财政每年将为此支付5500万元。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2002年,大连市在全国率先实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2006年5月,又将救助范围扩大到各类传染病、精神类疾病、高危孕妇分娩抢救等8类疾病,人均年救助额达到4000元。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