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胡瓜诈赌案法院判无罪 原告称还要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35 中国新闻网

  

台湾艺人胡瓜诈赌案法院判无罪原告称还要上诉

  一月十一日下午,台湾艺人胡瓜诈赌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胡瓜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其兄胡技烜被判二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图为原告卓金凤(丁黛)的委任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将提出上诉。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月12日电 台湾艺人胡瓜被控诈赌案,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没有积极证据可证明胡瓜诈赌而判他无罪。同案被告胡瓜的哥哥胡技烜,则被判刑2年4月,一起诈赌的田淑玲判1年10月,装设监视器的许志煌判刑1年6月。全案可上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胡瓜被控将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敦南名园住处,提供给胡技烜做为赌博场所邀集友人打麻将。因胡技烜牌技不佳输钱,为图翻本设计诈赌,经张翔贵介绍认识许志煌,由许及庄尚澄(与张翔贵均未经检察官起诉,应另案侦查)在敦南名园装设监视器,监控房间内打麻将的各家赌牌,以无线通讯方式通知在牌桌上的胡技烜。

  2003年2月间田淑玲发现诈赌情事,并加入其中,与胡技烜、许志煌共同诈赌,总计自卓金凤(丁黛)、女子林郁君、男子瑞隆、杨吉辉等人处诈得20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

  合议庭指出,检方指控胡瓜诈赌,主要根据田淑玲及许志煌的供词,但田淑玲供词反复矛盾,并指她认为胡瓜参与诈赌是出于个人主观的推测,不足采信。

  合议庭表示,其它包括券商杨吉辉等5、6名证人证词,充其量只能证明胡瓜在敦南名园聚赌,但无法证明他参与诈赌。但合议庭认为胡瓜和田淑玲共同另涉提供赌博场所,因未经起诉而不能裁判,应由检方另行侦办。

  丁黛对胡瓜兄弟所提求偿1320.6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合议庭将胡瓜部分驳回,胡技烜部分则移由民事庭审理。

  丁黛及陈菁菁母女得知胡瓜获判无罪,觉得很不可思议。陈菁菁表示,“我妈妈的钱都是在胡瓜的户头兑现,他竟然被判无罪,……我们决定上诉。”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