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身份证有重大错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40 长沙晚报

  本报广州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一深圳市民9日向媒体报料称“发现第二代身份证的严重错误”!这位市民称,身份证正面称持有人为“公民”,而在背面却印着“居民身份证”,前后不一致。

  这位深圳市民曾先生是一位学法律专业的企业职员,他表示,自己前不久无意中发现第二代身份证对持有人的前后叫法不一样,身份证正面称持有人为“公民”,印有“公民身份证号”字样,而在背面却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曾先生查阅了相关书籍,了解到居民是指居住在一个国家境内,并受这个国家管辖的人。居民不仅包括本国人,还有外国人、多国籍人和无国籍人。而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曾先生认为:“这就表示,身份证正面的‘公民身份证号’是没有错的,而背面的‘居民身份证’就不准确了,前后不一致,是一种重大错误。”

  记者就此采访了深圳大学法学院讲授宪法与行政法学的周平学。周老师表示,公民和居民的概念的确有差异,虽然居民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在一定居住地居住的人,他不一定是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但我国一直是使用“居民身份证”这个概念,就连2003年颁布的法律也称为《居民身份证法》,因此身份证上的写法是有依据的。此外,各地公安局在管理人口时也有一种思维定势,这也是沿袭旧的属地管辖的概念,强调某人是某地的居民这样一个概念。

  周老师同时表示,按国际惯例,对具有一国国籍的人称“公民”比较合适,没有国籍的人是不可能有“公民身份证”的。

作者: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