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医保药店申请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4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李志波)开办医保定点药店申请延至月底!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由于“开办医保药店门槛降低”的消息是在1月6日通过媒体发布的,且元旦假期占了三天受理时间。因此该局决定延长接受申请人定点申请时间。

  1月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通知,从1月起,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时间,由每年两次更改为每季度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不再对营业面积等做特别规定(本报1月6日曾做报道)。

  有关申请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所必须的条件以及申请表可到市劳动保障网(http://www.qd12333.gov.cn)查询打印。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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