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渐成肇事“第一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04 兰州晨报

  去年兰州市交通事故九成以上因驾驶员违法造成

  本报讯(特约记者吴存庆记者石玉龙)1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交警部门获悉,在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驾驶员交通违法造成的事故占九成以上,共造成224人死亡,其中私家车发生事故420起,死亡77人。

  2006年,兰州市共受理交通事故1463起,死亡251人,伤1274人,直接财产损失407万元。其中市区道路发生953起,死亡95人,受伤743人,直接财产损失280万元;国道、省道、县道发生471起,死亡148人,受伤501人,直接财产损失110万元。

  驾驶员交通违法是主因

  2006年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共发生交通事故1343起,造成224人死亡,115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69万元,分别占总数的91.8%、89.24%、90.42%、90.68%。其中超速行驶、逆行、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成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祸首,共肇事770起,致死149人,伤715人,直接财产损失165万元。其次,公路交通事故全面上升,去年兰州市国道、省道、县道三级公路重特大事故突出,4起特大事故均发生在公路,而且大多数公路事故主要发生在无隔离的路段上,此类事故共有414起,造成136人死亡。另外,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段来看,相对集中在8时至12时和20时至24时;7月和9月是重大事故高发的月份。

  私家车成为肇事“主流”

  据了解,去年,私家车、出租车、摩托车成为肇事的主要车型。其中私家车发生事故420起,死亡77人,伤367人,直接财产损失9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8.71%、30.68%、28.81%、22.81%;出租车、摩托车分别致死14人和31人。由于公路沿线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较淡,涉及农民的交通事故突出,去年共发生465起,造成12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8.21%。交警部门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者的打击力度,去年逃逸案件数量下降,共发生52起,造成25人死亡,其中39起被破获,破案率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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