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受访市民要求公交限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09 南方新闻网

  七成受访市民要求公交限载

  昨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近半数市民为楼巴鸣不平

  广州两会预告

  将选举出新一届市长

  本报讯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将于本月22日开幕,会期将持续9天。本次大会将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市长、副市长。根据议程安排,1月30日大会闭幕后,将安排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市长、副市长与新闻界见面。

  将选出新一届政协主席

  本报讯政协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本月20日-26日举行。此次大会将在1月25日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务委员。这次大会会期是六天半。

  本报讯昨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七成的受访市民认为应该立法限制公交车“超载”。对于购物车、楼巴等非公交车,则有近半受访者为其鸣不平,认为“非公交车不得从事公交车服务”的规定不合理。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建议增加一元非空调车。

  昨天,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

  97.7%受访者出行靠公交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已六年有余,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底对该条例的立法效果开展检查,并委托市城调队进行民意调查。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这份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1000位市民中,97.7%的人表示自己和家人的出行主要靠公交车,乘地铁的只有27.8%。而超过六成的市民表示,乘公交车出行的主要目的还是“上班”。

  尽管市区的公交车已经有8376辆,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5.9辆车,领先于国内主要大中城市,但仍有超过两成的市民认为利用公交车出行“不太方便”和“很不方便”。调查显示,越秀、荔湾和天河等中心区域,超过八成市民认为公交车出行方便;而离市中心较远的番禺和萝岗区则满意度较低。在萝岗区的调查中,40.9%的受访者认为公交出行不便。

  四成五受访者拥护楼巴

  调查显示另一个存在较大反面声音的,是《条例》中“非公交不得从事公交车服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部分大型超市为吸引顾客购物而开通的购物班车、开发商提供的“楼巴”都属于禁止之列。但是,却有45.2%的受访者认为这种禁止“不合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查后也表示,这些车不同于乱拉客、乱占道的外地车,对群众很方便,因此,尤其是楼巴的去留问题,“在一些地区(如番禺)反映十分强烈”。建议职能部门提出妥善解决方案。

  而对于公交车“超载”的问题,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此次的民意调查显示,71%的受访市民认为,《条例》应该增加关于公交车载客限额的规定。去年底,曾有公交车因超载被番禺交警截停处罚。但是,有业内人士称,如果按照公安部对公交车核定人数的办法来认定超载行为,广州至少要增加一倍运力才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同时,公交票价就要上升1.5到2倍才能维持企业的正常运作,这无疑增加了市民的负担。

  建议增加1元非空调车

  《条例》规定公交车司机不得拒载乘客,但在调查中,有32.9%的受访市民表示有过被公交司机拒载的经历。市民建议,应该对拒载乘客的司机罚款、扣工资奖金等处分。对于司机的行车作风,市民意见比较集中的是车速控制以及刹车控制的问题,比如开快车、急起急停。

  此外,大约有100名市民反映,空调公交车空气质量不好,尤其是冬天更为突出。市民建议,交通部门应增加1元非空调车,此举不仅能减轻乘客经济压力,而且能缓解身体不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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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气超标不扣驾驶证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提交二审,删除“扣证”条款

  本报讯昨天,《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曾引发社会关注的“尾气超标要暂扣行驶证”的条款被删除,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上位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增加了其他监管内容,尾气超标上路的机动车将责令维修,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将对举报排污超标者予以奖励。另一条曾引发争议的“临时停车要熄火”的规定则予以保留。

  利用环保标志限行车辆

  《修改稿》提出,市环保部门要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立起网络数据“档案”,为执法提供统一依据,并要求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区域性的监测情况及数据,并提供查询服务。同时,还鼓励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举报,一旦查证属实,环保部门可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在登记检查方面,《修改稿》也更加严格规范。初次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不符合本市排污新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不予登记。对在用机动车则实行排污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

  此外,《修改稿》还规定,市政府可以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根据空气质量,对没有环保标志或有某种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时限地行驶的管制措施。

  提倡“临时停车要熄火”

  原《草案》中曾提出,在道路行驶中抽检不达标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暂扣行驶证。这一规定曾引发了广泛关注。本次《修改稿》将这一条款删除。主要是考虑到缺乏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同时规定,环保部门将其记入“黑名单”,予以公告,并进行跟踪监管。对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则处以每台车500元的罚款。在限定期内未维修合格的,则要处以1000到2000元的罚款。

  《草案》中曾引发争议的另一条款是“临时停车要熄火”。不少委员和专家提出,该条款含义不明确,操作性不强。但是,环保局则解释称:这是“提倡性条款”,而且,并不是指等红灯停车,而是指等人等情况。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王海军许黎娜实习生李涛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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