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烟花爆竹9个区域不能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22 青年时报

  2007年春节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昨出台。市区仍实行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允许燃放烟花时间为2月14日—3月5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正月十六)。

   销售点必须悬挂《许可证》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月12日—3月4日。市区由杭州土特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喜洋洋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浙江京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等3家批发单位统一供货。为确保安全,规定各零售单位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不得超过20箱,每箱不超过35公斤;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3月7日前由原批发单位回收保存。

  市民购买时,请注意销售点有没有悬挂《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证》、《一次性经营项目许可证》和销售点标志。

  严格控制品种、数量

  杭州将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品种和数量:烟花爆竹以中小爆竹、小型烟花、地面喷花类烟花为主;严禁销售和燃放A级产品,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燃放B级产品。

  市区烟花爆竹的进货总量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举报违法行为有奖

  如果你发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你可以通过职能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市安全监管局:85811465,市公安局:110,市工商局:12315,市城管执法局:96310)进行举报。对举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

  ■附

  9个区域不能燃放

  杭州有9个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1.省、市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

  2.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之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之内;

  4.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

  5.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围墙外侧50米之内;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8.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保护区;

  9.各区政府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实际和居民木结构老住宅情况,增设禁燃禁放区域。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傅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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