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家“打折”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22 南方日报

  首部《超市规范》出台一月,记者调查发现——

  部分商家“打折”执行

  本报讯(记者/王小海实习生/胡川)从多个方面对超市食品安全做出明确规定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出台1个月。记者近日走访一些超市发现,商家在执行中大打折扣,部分超市的熟食区操作仍不符合卫生标准,能否当天售罄值得怀疑,而消费者多表示不知有《规范》。

  市质监局日前对市内包括家乐福等大型超市进行巡查发现,近六成食品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标识不全,进口食品还存在无中文标识等现象。

  根据《规范》,超市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而制作好的凉拌菜应保证在4小时内销售完。

  海珠区好又多的熟食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的熟食都定量制作,在每天销售的最后一小时,所有熟食都会限时特价。一般不会有太多熟食剩下,最终剩下的就派送给员工。但记者连续几日在一些中小超市暗访发现,几乎所有熟食都是暴露在空气中销售。凉菜区的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早上8时左右就已经准备好凉菜了,这些凉菜都是用于当天销售,直到晚上22时超市打烊,还未售出去的凉菜再作捣毁处理。至于长达14小时的存放是否会影响凉菜质量,该售货员肯定地表示,只要是在24小时内销售都不会影响凉菜质量。

  记者联系了市内几家大型超市,他们认为,《规范》有些要求较“苛刻”,但为超市食品安全和经营提供了一个完善而良好的范本。但也有超市认为,《规范》目前只是推荐性政策,不一定非要严格执行。

  家乐福广州分区经理李嘉表示,家乐福等大型超市早就使用这些规范。商务部出台的《规范》只是把原来就在行业中使用的规范成文,加强了一些方面的要求。

  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获悉,消费者对超市食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熟食品不卫生、保鲜食品的生产日期“早产”等问题。食品卫生专家则指出,即将到期的食品一般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潜在危害,凡出厂两个月以上的冷冻食品要尽量少选。

  市质监局人士表示,《规范》代表了超市经营食品的大势,虽然目前是推荐性标准,但一般每5年会进行一次标准审核,不排除会被升格为强制性标准。如果没在此前做好准备,到时候难免会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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