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认同决定行会改革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0:04 南方日报

  黄伟

  岁末年初,备受舆论关注的深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又有新动向。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近日在“广东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经验交流会”上透露,深圳市委已决定将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和民政局下辖的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合并,整合成民间组织管理局,改当前行会管理的“二元体制”为“一元体制”。所谓“二元”即服务署为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为行业协会的注册登记机关。

  两年前,深圳《民间商会条例》胎死腹中,民间行会改革随后转向“半步”策略,于2004年6月深圳成立行业协会服务署,集中行使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管理权,改变原来一会一业务主管单位的局面。时过境迁,WTO规则下企业国际化征途坎坷,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渐进深入,企业需要合适的利益表达机制,行会民间化改革还需深层次突破。

  深圳行会改革行至今日,我们应该看到以下现实: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在国内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体系仍旧不完善,由于国家层面立法的缺位,行业协会具体运作中的许多问题得不到法律支持,而深圳本地的立法由于受限于上位法的约束,一直以来缺乏大的突破;政府给予行业协会的配套政策还不完整,协会的税收、人事、财务、员工社会保障等缺乏配套管理办法。

  在此背景下,行会改革的民间认同尤显重要,它是改革的内在驱动力,是在政府主导改革模式下,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因素。民间认同说白了就是企业认同,行会的形成要自下而上、由同业业主自发、自愿组织而成,运作市场化。有了这样一种认同,行会自会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决策民主并有所作为。

  有了这样一个脉络,政府应当明确选举重大决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由协会自主决定,行业协会的自身事务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参照国际先进经验进行运作;行业协会是企业利益的代言人,靠有所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认同。这样来看,深圳作为一级地方政府和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在行会改革方面有着自身的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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