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站场面积缺口达47.7%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0:2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广州市公交站场面积缺口达47.7%。解决公交站场及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问题,6年多前就已经作为《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时至今日,公交站场资源的缺乏依然是广州公交面临的最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在《条例》立法效果检查的报告中指出,条例存在制度缺漏,对未同时规划、建设公交站场等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罚则,导致规定实施效果不佳。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全市公交总站300多个,站场面积只有65.39万平方米,面积缺口达47.7%,其中占道式公交站73个,港湾式停靠站只有300个,占全市中途停靠站点总数不到10%。部分线路公交站场的设立依赖楼盘开发商所提供的土地,其权属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常常出现开发商将公交站场所在地块改作它用的情形。此外,相当部分站场因属占道经营,由此产生线路总站随时面临被逼迁的局面。

  检查组认为,由于条例对未同时规划、建设公交站场以及擅自改变公交站场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罚则,存在制度缺漏,所以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与此同时,条例关于公交线路实行专营权的规定过于简单,对何种情形下公交企业应交回某条公交线路的专营权和退出公交市场等也未涉及,不利于对公交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

  对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行为,条例也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督制约机制。检查组认为,条例规定在上述方面的欠缺,是实施中这些规定的执行力被弱化,政府有关部门有时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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