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牌索赎金利某三人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0: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阮锦平) “要想拿回你们车牌,必须存钱到指定账户,或者给我的电话充值”!江门市新会区三名男子在盗窃他人的汽车牌后,出此“奇招”敛财。昨日,利某等三人被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

  法院查明,利某等三人均是江门新会当地人,2006年5月17日至30日的晚上,三人先后窜到新会区作案,在盗窃陈某、袁某、徐某等9人的小汽车车牌后,留下“要回车牌,电13528××××88”的纸条在小车的挡风玻璃处,在车主致电他们后,利某三人要求车主存款到其指定的银行卡账号,甚至干脆要车主为他们充值电话费,才返还车牌。据统计,利某等三人作案9次,共勒索得款人民币2660元。

  同年的5月13日至28日间,利某等人又以同样的手段盗窃陈某等7人的小汽车车牌,勒索作案,后遭到车主拒绝而敲诈勒索未遂。随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悉数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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