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需防骗按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0:24 信息时报

  按揭付款房屋进行二手交易时,因其所有权抵押在按揭银行,买方如果一次性付款,就要替卖方提前向银行还贷,这样买方就有可能被卖方骗取按揭款,从而引发纠纷。

  目前,法院已受理相关案件:买方将按揭款存入卖方还贷账户,卖方立即将该款转走,买方遂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因卖方停止还贷,按揭银行申请拍卖讼争房屋,为减少损失,买方被迫再次出资偿还按揭款。

  法院对此提醒:

  首先,中介方应在买卖过程中采取防范措施,通过由卖方提供担保、直接签订三方(买方、卖方、按揭银行)债权转让协议为买卖双方减小风险。

  其次,按揭银行应在还贷的方式上进行技术处理,防止卖方抽取按揭款。

  最后,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按揭款的监管,防止款项被挪用或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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