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萌萌正式起诉田鹏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0:2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昨天随着代理律师刘逊向上海市松江区法院提交诉状,周萌萌家正式起诉田鹏飞侵权。本来昨天周家已经和律师以快递的形式完成了当事人在诉讼材料上签字,但是由于“被告”田鹏飞身份事项还没有从大连传回,所以原定的起诉日期往后延期了一天。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法院将在7天之内确定是否立案。

  “立案应该没什么问题,这样的民事案件其实也很普遍。”刘律师表示,可能出现变化的是法院管辖权问题。“通常按照原则是原告方就被告方,就是说我们要去被告方田鹏飞居住地大连来进行起诉,不过我们现在应用的是侵权结果所在地,也就是周萌萌现在居住的松江区。”刘律师说,如果出现松江法院认为依据法律程序管辖权有问题,或者田鹏飞在接到诉状后15天内提出异议,则可能会使这场官司移师大连进行。

  在谈到公开道歉和1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两项赔偿要求时,刘逊表示“这种打法确实不太多见”。“一般类似民事案件索赔要求中都会有医疗费啊,误工费费等等等等,周萌萌要求相比较而言要简单多了。”刘逊律师表示,周萌萌回国的时候身体上一些软组织伤基本上也都好了,但是我们要坚持打这个官司更多的是要追究对周萌萌心理上的伤害。此外周萌萌律师还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田鹏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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