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店偷卖鞭炮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0:00 东南早报

  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追踪

  □早报记者陈雷刘波谢伟端

  通讯员倪闽晋文/图

  昨日早报报道,市政府办公室前天转发通知,2007年春节期间禁止在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全境和泉州开发区所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昨日上午,记者暗访了市区多个市场后,发现有商家在偷卖鞭炮。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位于鲤城区西街和东街后并没有发现销售鞭炮的商店。此后,在泉秀街浦西菜市场一家佛具专营店,却看到有人偷偷卖鞭炮。

  “老板,有没有鞭炮?”记者问。

  “有,要什么样的?”一名中年妇女回答。

  “要200发以上的大串鞭炮,结婚要用的。”

  “有300发的也有500发的。”随后,这名妇女走进商店深处,从一个纸箱里拿出一串鞭炮说:“这是300发的。”又从另一个纸箱里拿出了一串更大说:“这是500发的。”

  随后,记者找了个借口离开。

  在离这家商店不远的地方,记者发现另有一家没有名字的佛具店也在销售鞭炮。

  行动:工商暂扣一批鞭炮

  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丰泽区工商局泉丰工商所反映,该所三名工作人员立即到记者暗访过两家商店检查。

  在记者走访的第一家具专营店,工商人员仔细检查了家经营范围为纸品的商店,发现店里存有鞭炮。泉丰工商所指导员倪闽晋说,按照规定,卖鞭炮是需要前置审批的,那家店属于超范围经营。工商人员依法查扣店中12串鞭炮,并要求该店的负责人前去处理。

  随后,工商人员又从一家无名小店中查获7串鞭炮。小店店主称,她平时不卖鞭炮,年关将至,这两天她才摆几串上去的,工商人员同样将鞭炮暂扣。

  倪闽晋说,在泉州市区卖鞭炮,基本上都属于超范围经营,店方也几乎都是偷偷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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