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哈欠”与“私力救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0:13 红网

  成立不到半年时间的宁波最大的网络反扒组织“打哈欠”日前正式宣布解散,用来联络的QQ群也被注销。虽然该组织在短暂的时间里创下了抓贼过百的辉煌记录,但终因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法律的支持,悲壮地谢幕了。宁波理工学院法学博士张淼认为,市民自发上街抓贼,属于典型的“私力救济”,与警方行使公权抓贼不同,这并不符合法治精神。(1月12日《钱江晚报》)

  惋惜之余,我想表达一点与张博士不同的意见。他将该组织的行为定义为“私力救济”完全正确,但说其不符合法治精神值得商榷。何谓“私力救济”?指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侵害,在没有第三者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尽管自有人类社会存在以来,就有了“私力救济”,但在绝大多数法学家看来,“私力救济”是一种落后、不文明、应抑制和抛弃的纠纷解决方式。张博士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认定“打哈欠”之解散是必然的,因为它不符合法治精神。

  说“私力救济”不符合法治精神,这是从其诸多缺陷,譬如可能引发暴力,激化冲突,缺乏程序公正等得出来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它在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否则就无法解释在当今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里,“私力救济”何以仍广泛地存在于现代社会。就以“打哈欠”而言,它之出现,源于公力救济实效性欠缺,简言之,就是掌握了公权力的警方抓贼不力,才导致一些网友寻求“私力救济”,自发成立民间反扒组织。而且从其不到半年时间里就抓贼过百的战绩看,其效力出奇地高,丝毫不输于警方。至于“打哈欠”的出现和存在在多大程度上激发起了社会正义和人们与邪恶抗争的勇气更是难以估量。这还不说,它帮了当地警方多大的忙了。所以,在一些情形下,“私力救济”对权利保障比“公力救济”更直接、便利、更具实效性、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人性化。

  我们不能简单地以“私力救济”不符合法治精神来否定它。按照马列经典作家的论述,在人类发展最高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和法律将消亡,纠纷解决将主要依靠私人交涉即合作型私力救济。“私力救济”不仅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还要存在,直至永远,任何忽视甚至无视它的存在,将其边缘化后归之于法治精神的对立面不足取。可事实恰是如此。“打哈欠”组员从当初的满腔热血到后来的心灰意冷的转变,恰恰说明了一点:他们及他们的组织从一开始就没得到当地政府尤其是警方的支持,也没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同情,他们被忽视了,甚至被误解了,得到的解释是,目前法律还是空白,于是,孤军奋战的他们最终只能泪洒疆场……

  “打哈欠”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值得汲取的一点是:对待“打哈欠”这样的民间组织及其所表征的“私力救济”,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各界都应该认真地对待并予以支持。这种组织其实可为政府利用,政府可以通过切实有效的掌控,适当发挥其解决社会矛盾的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要是政府能够制订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手段使之逐步、部分地纳入法制轨道,作为“公力救济”的补充,形成与“公力救济”、社会型救济相互并存、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岂非更好。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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