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穿鞋实验”锁定盗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1: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陈珍建 郑婧)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通过“穿鞋实验”夯实证据,合理排除矛盾,锁定了一名矢口否认盗窃通信设施的被告人。1月11日,张明生及其同伙毛兴富因犯盗窃罪,分别被简阳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和三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赔偿电信公司经济损失6000余元。

  张明生、毛兴富均系简阳市石盘镇农民。2006年6月11日凌晨2时许,二人驾车来到本镇向家沟村盗窃电缆线,因电线杆在水田中间,他们便将鞋脱下与备用鞋一起放入包内置于车上。毛兴富被当场抓获后,于同年8月供述了同伙张明生,指认包内两双鞋系张明生所有。张明生归案后,却矢口否认参与了本次盗窃,也不承认鞋是自己的。

  为了排除证据疑点和矛盾,简阳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决定进行“穿鞋实验”并予以同步录像。张明生自称穿39码鞋,与包内鞋吻合;在穿鞋过程中,张明生神情紧张,并故意把脚使劲往前抵:“大了,后面太松,不是我的。”初步确认该鞋与张明生合脚后,承办干警又深入其居住地。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张妻和村民最终确认该包和鞋均系张明生的。最后,张明生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服法。

陈珍建 郑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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