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牌匾背后的“亲商”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1: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新年伊始,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华阶的办公室里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江西省福建总商会副总会长和福建籍客商魏曾元等人。拄着拐杖的魏曾元向周华阶送上了一块写有“公正执法、亲商安商”的牌匾,他紧紧握着周华阶的手感动地说:“感谢检察机关为我这个外地商人主持公道,弥补了我的损失……”

  故事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03年,魏曾元来到崇仁县投资,并和本地人谢某合伙购买一台挖掘机。但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矛盾渐渐激化,谢某就想找人“教训”魏曾元。当年2月底的一天晚上,在谢某的指使下,王某等5人手持铁棍、钢管对魏曾元一顿毒打。经法医鉴定,魏曾元属重伤乙级,伤残六级。案发后,谢某闻风潜逃,王某等5人则先后被判刑,法院还判处王某等人赔偿魏曾元实际损失7.7万余元。但由于王某等人没有固定职业和固定收入,无法完全履行判决中的民事赔偿部分,结果魏曾元仅得到了1.4万元的赔偿。

  钱没赚到,还得倒贴钱来治病,魏曾元的身心备受煎熬。那段时间,魏曾元几乎天天去当地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崇仁县检察院也成为了他“撒气”的场所之一。尽管如此,每次他都能得到该院检察长周华阶的热情接待,这让他心里暖烘烘的。

  为了保障魏曾元的合法权益,崇仁县检察院多次建议公安机关尽快将未归案的谢某抓获。2006年7月,谢某终于落网,但她拒不承认雇凶伤人,对魏曾元提出的民事赔偿要求更是一口回绝。案件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将影响全县的投资环境,周华阶检察长立即指派精干力量审查此案。检察官们通过严查细审和补充大量证据,终于锁定了谢某在幕后操纵王某等人伤害魏曾元的犯罪事实。

  魏曾元得知谢某归案后,再次来到他所信任的检察院,希望检察官们能帮忙做调解工作,让他早日拿到赔偿款进行后续治疗。检察官们三次来到看守所,开始了艰难的“攻坚”工作,并告诉谢某如果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得到酌情从轻处罚。思索再三,谢某终于承认了她雇凶伤人的犯罪事实,还表示愿意一次性赔付魏曾元损失12万元。2006年底,法院对谢某作了有罪判决,魏曾元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12万元赔偿款,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周文英 欧阳晶 邓忠祥 杨志敏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