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检察官终闯司考大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1:08 正义网-检察日报

  56岁检察官终闯司考大关

  4次参考经历带来深刻感悟,终生学习是司法工作者应具备的良好习惯

  从2003年起,我参加了4次司法考试,2006年考了360分,算是过关了。参考的几年中,有人说,你这么大岁数了,早就具备检察官资格,又是副检察长,按规定根本用不着考试,干吗非要劳神参加司考?我是个老三届的初中生,文革砸烂了我们那一代人通过高考上大学的梦想。我一直认为,做司法工作,不但要精通法律业务,还必须始终保持不衰退的思辨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这三种能力的具备、保持、提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达到,终生学习应成为司法工作人员的习惯,因此,20多年的检察生涯也是我20多年的学习历程。尽管如此,我还存有自卑之心,就是我这大半生没有机会参加一次重量级的考试来提高自己、检测自己。国家设定司法考试,给了我弥补的机会。身边的同事通过司法考试给我作出了榜样。

  四年艰苦司考过程

  参加司考,打定主意很简单,但对于50多岁的人却是一场严峻考验。司法考试被人称为“第一考”,难就难在它内容广泛,备考过程枯燥,使人难以持之以恒。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从不掩饰自己一年年没考过去的尴尬,甚至故意公开考试结果,每年都把成绩单拿给大家看,弄得众人皆知,老伴嘲笑我,说我参加个司法考试弄得惊天动地,缺少自尊。但我心里有自己的打算,那就是一本经要念到底,一件事要做出头。众人皆知有众人皆知的好处,你要是最终没考过去,你就无法向众人交代,无形中我为自己设定了一种压力,等于找来了众多的监督者、鞭策者,防止自己在艰苦的备考及失败中打退堂鼓。

  司法考试如何艰苦就不细说了。而更为艰难的是,与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年轻人不同,我只在工作之余备考。在临近考试的一个多月内,每天要做200至300道题,备考过程中累计要做1万多道题。每天要复习十四五个小时,坐着看久了腰疼,躺着看久了胳膊麻。考前每天晚上睡不上四五个小时觉。2005年考后右眼睛玻璃体混浊,得了飞蚊症。说心里话,司法考试无论通过还是没有通过,都有苦有乐,考前苦,考后乐。考完之后虽然分没下来,但仍感到天是那么蓝,花是那么红。回家帮老婆扫地因久违了也感到美滋滋的。考分没下来,希望就在。考分下来没考过,来年再考,希望又来了。有了希望及寄托的日子总是令人愉快的。

  处理工学矛盾

  作为已是检察官的人参加司考,我想是不应该请假复习的,作为副检察长参加司考而影响工作是说不过去的。这是我参加司考自己为自己定的底线。由此我必须想办法去克服比别人更多的困难,三次没考过关,有的同志说你这样不行,你应该去北京或外地参加个什么班,我说不,我就是要在不参加什么班,不休假的情况下拿下司考。我故作强势后,心里对自己说,有大块的时间复习或参加什么班对参加司法考试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自己有职务在身,在院里又是领导,不能再谋求年轻人的休假学习条件。因此四年的备考,我没有请过假,没有影响任何院里的工作,周末、下班后都在院里复习,差不多除了睡觉都在检察院呆着。我负责刑检工作,签批案件必须阅卷是我多年的习惯,就是在司考前,也逢案必看卷,从不敷衍和推脱。

  2006年,我下决心在本年度一定通过司考,不巧的是分院征调力量办专案,我被抽调到哈尔滨一个多月,天天工作到半夜,复习是谈不上了,7月下旬回到院里接着承办九被告共同盗窃案,提审、出庭又用去了10天时间,离司法考试只剩下一个半月了,我仍然信心十足地投入了复习,我想时间是短了点,但只要投入复习就会有提高。缺少时间,就必须挤时间,缺少时间就必须提高复习的效率和质量。只要手头没工作,我在什么条件下都能看书、做题:会场中、噪音中、马桶上、汽车上……我的备考时间就是这么挤出来的。

  我的收获和体会

  表面上看司法考试我过关了,获得了一个资格证书,但真正的收获是我又学到了许多新的法律知识,拓展了知识面。如不参加司法考试,我是很难涉猎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等这些部门法的。我认为对于工作在身的检察官一次过关是不客观的,多考它几回不是什么坏事。我考了四年,也就对上述法律知识学了四遍,知识也扎实了,法律功底加厚了,思辨能力增强了。由于参加司法考试,总要和年轻的同志在一块切磋,我觉得我的心态也年轻了,这就是我的收获、体会。

  体会简单地说有这么几点:1.确定司法考试目标之后,就要全力拼搏,每次考都要有一定要考过去的信念。挺过去就是另一番天地。2.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要认真分析查找自己的薄弱环节,制定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学习规划。3.学习不要闭门造车,参加司法考试的要互相学习,相互沟通,取长补短。4.不要为了考试而考试,要学进去,要在枯燥的法律当中寻找乐趣,这样才能达到好的学习效果。

  现在,我的下一个目标是:在2007年分院全员提高素质年中继续学习,提高自己,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检察工作的需要。

  (作者系黑龙江省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曲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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