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内喝水要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5:59 钱江晚报

  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市民对此纷纷扬扬表示质疑,认为“难以执行”。

  昨日,在地铁公司公布的《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记者看到其中第21条规定,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踩踏座席等都是“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对于“禁止饮食”的规定,深圳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地铁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带有异味的食品对乘客的影响很大,而且饮料等也很容易洒到车厢内,对环境也会造成破坏。这位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地铁公司曾经对在站内吸烟者进行过处罚,但对于饮食者只是进行劝阻,还没有真正罚过款。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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