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用10万国家赔款开餐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5:59 钱江晚报

  曾因“杀妻”冤案被囚11年的佘祥林,搬家到宜昌已整整一年。1月8日,佘祥林拿出了自己10万元的国家赔偿款,承包了宜昌北山坡临街的一个小餐馆。他拒绝了取名“佘祥林餐厅”的提议,说不希望生活在过去的影子里。

  记者看到佘祥林时,他显得神采奕奕,完全没有了刚出监狱时的沉默与孤独。他告诉记者,经过反复考虑,他将自己最后的10万元国家赔偿款全部取出来接手了这家餐厅。餐馆里除了他,还有一名服务员、一名厨师和一名配菜师傅。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天的房租、人员工资、水电等开支大约在200元左右。8日是他开业第一天,有三桌客人消费了720元,他的利润大概在280元左右,除掉人员工资等,他赚了80元钱。谈到这个收入,他显得很开心:“我第一次体验到了创业的快乐与成就。” 据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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