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且看工商局玩“不想缺德”的鬼把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6:00 光明网
陆志坚

  工商部门的职能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然而,不久前在天津工商局大港分局却发生了一件怪事:工作人员说一批钢材涉嫌伪劣产品,却既不做质量检测,也不同意罚款,最后工商部门通过篡改货主笔录,自己竟然留下1/3约90吨货物,放行了其余的180吨。然后在市场上以1800元每吨的废钢价格销到市场。(1月7日新华网)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只是依法执法的“真李逵”在利欲的驱使下也妫变为“假李逵”,甚至上演一幕赤裸裸的权货交易,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按照我国工商执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劣质的商品必须经过质量检测,被认定为不合格后才可以没收。可大港分局对查扣的钢材连续两天既不进行检测,也不放行,就好似猫戏老鼠一样让货主干着急。其实,货主哪里知道,工商局“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钢材,目的就是“分上一羹”、“拔上一毛”,留下“买路钱”,依法执法只是一个幌子、一个噱头。

  当人利令智昏之时,什么荒唐之举都可以发生,大港分局的执法者便是如此。在货主既不“孝敬”又不“开通”的情况下,该局主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那就是将3车钢材卸下三分之一,其余放行。当货主提出可以交罚款时,该局以移送公安机关相要挟,迫使货主就范。且还假惺惺地说“把人弄到公安局里去,那样太缺德了”。看,大港工商分局执法者可谓“仁至义尽”、“关怀备至”,倘若还“热迷不悟”,岂不是逼其“太缺德”?其实,司马昭之心,谁又不知呢?就是在这种“人性”执法的招牌下,其正干着缺德的事、违法的事。

  询问笔录是工商部门办案的重要依据,篡改笔录属于违法行为,也就是作伪证。为确保丑行不被发现,大港分局工作人员竟然当着货主的面明目张胆地篡改原始笔录,肆无忌惮地干起了执法犯法的事,且让货主签字画押的抽样检测报告居然是空白,而这恰是案件定性的主要证据。显然,执法者的煞费苦心、忙里忙外,不外乎就是为了得到那三分之一的不义之财。在此,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不但遭受到了愚弄,而且被恶意的践踏。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其实,对大港工商分局来说,其权力派生出的利润就是无本万利,因而为所欲为、无所顾忌。

  据悉,大港工商分局最后将扣下钢材全部出售,就是这点点蝇头小利,竟然丧失了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既痛心,也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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