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交警部门不能以罚款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7:39 潇湘晨报

  武汉市的交通罚款一年超过100多万笔,达1.5亿元。武汉市人大代表提出,交管部门应减少罚款,不能把交通罚款当做创收手段。

  1月11日下午,在武汉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江岸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武汉市人大代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倪体洲提出:“交通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不能以罚代管,把罚款当做创收手段。”

  另一人大代表高训禧则认为,现在交通罚款太多了,群众有意见。他建议,交通罚款应大幅削减,对第一次轻微违反交规的,应以批评教育和警告为主,第二次可尝试罚款一半,第三次再全额罚款,让驾驶员感受到执法者确实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而不是为了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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