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全省校车重新核发准运证、统一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8:0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李茁符蓉)今天,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公布了对校车安全问题进行整治的具体措施。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并确保排查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不符合校车准运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学校予以取缔或停运、整改。从2月1日起,全省所有校车将重新核发准运证,统一校车标识;对已确认的校车,要严格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要求进行户籍化管理,并严格确定责任民警;明令禁止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交警部门要对校车安全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当排查而没有排查、应当发现隐患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隐患未督促整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省教育厅要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校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今后,任何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误报、漏报,同时,逐级将情况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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