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懒政”遭遇“懒得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8:47 大河网-大河报

  □张东阳

  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对于地铁公司的这项规定,1月11日记者在《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找到。市民刘小姐表示质疑,而对其处罚也认为“难以执行”。(详见今日本报A13版)

  有意思的是,这样的一个奇怪规定,其实早已不是“新闻”了。来自深圳地铁网站的信息称,此守则由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制定,自2004年12月28日起实行。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已经实施两年多的规定,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有人注意到,以至于成了“新闻”?

  原来,这个禁止饮食的地铁“规定”从来没有实行过。有关人员解释说,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目前为止公司只对吸烟者进行过处罚,对于饮食者还只是进行劝阻,还没有真正罚过款。也就是说,由于深圳地铁的这种“仁慈”,两年多来,才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规定,以至于让这样的白纸黑字一直默默无闻地“晾”着。

  然而,仔细想想,深圳地铁公司有关人员的话还是有问题,两年来,这么多乘客对于深圳地铁的这一条规定没有“感觉”,恐怕在于他们自己都觉得“不近人情”,而从未当真过。

  其实,深圳地铁这样的规定的初衷是好的:地铁是一个密闭的空间,带有异味的食品对乘客的影响很大,而且饮料等也很容易洒到车厢内,对环境也会造成破坏。但这显然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一种“懒政”。现在这“懒政”自己都“懒得执行”,其实恰恰是对当初“懒得”调查研究而想当然的一种讽刺。

  从另一个角度说,既然已经做出的规定,自己的工作人员都“懒得”执行,而这个规定还不被废除,则更是一种“懒”。

  其实,从现实生活看,类似这样成为摆设的一些所谓“规定”,在生活中还有很多,这的确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此,我们则不能“懒得”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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