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游”有了服务标准 船上游客人均占地不得小于1.5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陶健 任翀)昨天,市旅游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质量参差不齐的浦江游终于有了统一标准。标准规定,在游览船上游客人均占地不得小于1.5平方米,以保证游览舒适度。

  据介绍,目前黄浦江上共有10家游船公司、34艘游览船,但是这些游船的经营主体各异,在服务质量方面长期缺乏统一标准,整体上表现出“散、乱、差”的局面。在部分游船上还经常发生游客抢座位,有的游客无处可坐的情况,引发游客投诉。

  据了解,新出台的《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是国内首部关于水上旅游服务的地方性标准。除了关于游览船舒适度的规定外,还包括船员配备、基本服务项目、安全标志、卫生要求、景点讲解等方面。市旅游协会水上旅游分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在“五一”黄金周前让80%以上的浦江游览船达到标准要求,到年底前所有游览船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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