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一份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09 南方日报

  王乾荣

  鲁迅在《死》一文中说过:“中国人是相信有鬼(近时或谓之‘灵魂’)的,既有鬼,则死掉之后,虽然已不是人,却还不失为鬼,总还不算是一无所有。”

  鲁迅所说甚是。比如常人死后,至少两代之内的家人,还会不时祭奠他,或花销他的遗产,并且想到他的种种好处——被牵挂,能荫蔽后人,自然不能说“一无所有”。而伟人死后,则为大众所纪念,他活着时的显赫,给自己身后留下了最大的“财富”,就更非“一无所有”了。

  人们对常人和伟人遗产的消受,有很大区别。常人所遗,只给予与之有继承关系的家人;伟人所遗,很多方面就要供大众享用。伟人可以把财产传给他的后人,他的精神遗产或曰“无形资产”,那是咱们大伙儿的。

  中国古代的伟人孔夫子,生前基本上穷困潦倒,恐怕没有很多土地金银留给儿孙。现在曲阜的孔府、孔庙、孔林,为孔子殁后在其区区三间私宅基础之上,由历代官方修造并不断扩大而成。这“三孔”实际上成了“公产”,还没听说哪位孔家店后人嚷着要“继承”的。孔氏族人如果要继承和发扬孔子的“有教无类”思想,当然可以;但是这个思想别的中国人甚至外国人,也是有权利继承并发扬的。

  现在的问题是,有人,不光是孔子后人,如果把一种酒以“孔子”命名,可以吗?显然地,如此命名肯定有借伟人孔子之名而使这酒著名之意。我以为如果孔子生前像李太白那样,是一个高雅饮者,又遗有关于“酒文化”的宏论,倒不妨搞一种“孔子酒”出来,赚钱不赚钱别管,至少不失为一段美谈。据说市场上真有一种“太白酒”,这名字就取得不失浪漫气息。“太白酒”商标,不知道是不是李家后人提出并注册的?以我看现在姓李的人,恐怕谁都很难说就是李白的嫡系孙子,他如果说因为李白是他的先人,只有他有权“利用”李白的名字,这是不通的。不管姓什么,谁想到了这个招儿,谁就可以“利用”李白。回到孔子,如果把一座教育机构以之命名,则顺理成章,因为他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如此命名也含有精神传承意蕴——去其糟粕的事另说。

  而如今要弄一个“鲁迅酒”,可以吗?从上论,我以为不管谁有这想法,还是谨慎为好。有人说,反对在“酒”上使用“鲁迅”名字的人,是“为尊者讳”。不然。我们曾有“鲁迅文学院”,为什么没人反对?有人又说,鲁迅也是人呀。是的,但是他毕竟不是一般之人。如果伟大作家鲁迅的名字可以用于任何与他无干的事物或商品,那么夜总会、箭靶子、灭鼠药、卫生巾……都可以一哄而上了。足见必要的“为尊者讳”还是要讲的。有人又说,孙中山的名字不是也用于一种服装,叫“中山装”吗?服装和酒均是日常消费品,为什么“鲁迅”不能用于酒呢?他不知道,区别于西装的中山装,作为当时一种新的民族服装样式,乃是孙先生亲自设计、后人出于对他的尊敬而习惯地叫下来的,而且它并不是具有专利权的商标,当然不能与鲁迅之于酒相提并论——相反鲁迅倒批评过阮籍的“沉湎于酒”。

  至于“志丹县”、“张自忠路”、“雷锋班”、“毛泽东号火车头”等的命名,目的均在于纪念,而非把这些光辉名字无缘地与商业利益连在一起。商业目的并非都不高尚,但是你取名总要雅致而有所“本”,让人家觉得你除了商业眼光,至少还有点别的常识。

  对伟人,对尊者,我们至少应当心存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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