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宜明被许可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38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本报记者)1月11日下午,马鞍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37次会议,通过了许可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马鞍山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吴宜明依法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现已查明,今年51岁的犯罪嫌疑人吴宜明,是我省明光市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系马鞍山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共党员。现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察局三二一地质队队长、兼任马鞍山长江地质工程公司总经理(正处级)。吴宜明在担任三二一地质队队长、马鞍山长江地质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下属、贿赂单位人民币32.5万元和黄金两块,并据为己有。

  其中,2004年至2006年间,吴宜明先后三次收受芜湖某矿业公司董事长蓝某人民币2万元,成色为99.9%%、重达88.8克的黄金一块,成色为99.9%%、重量为998.11克的黄金一块。2005年3月,他又收受马鞍山测绘技术院院长严某贿赂款10.5万元;2005年上半年,他又索取太和某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贿赂人民币20万元。此外,吴宜明所涉嫌的其他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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