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宫场地出租纯属为生存需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52 信息时报

  市总工会宣传部张部长表示,广州市工人文化宫虽然是事业单位,但是企业性管理,不是全资财政拨款。周边的有些场地出租作为商业用地是文化宫的生存需要,这是管理体制所决定的,文化宫并没有商业化。另外,为了维持生存,一些职业培训和体育活动项目不得不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这个费用非常低廉。比如市一宫的体育馆,打羽毛球每小时仅收20~30元,费用比外面的场地都低。

  文化宫依然保持一些免费的文化活动,例如农民工文化广场每天晚上都免费开放,工人可以上去唱卡拉OK,有时还播放一些关于劳动者权益、法规政策的电影片子。文化宫有时也到大企业请有实际经验的技师提供免费的上岗培训,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的招待所也很便宜,便于实操性训练。

  对于文化宫的功能的完善和改造问题,张部长说,工会一旦有能力,就会对文化宫进行改造完善,例如,去年完成对芳村宫体育馆的改造,把溜冰场改造成球馆,用途更多了;前年则完成对市一宫体育馆的改造。至于今年,由于财政预算还没出来,还没有改造方案。

  另外,张部长还表示,广州市文化宫仅仅是作为文化宫的基地,文化活动不仅仅局限在基地里面,工会的很多协会深入到基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例如摄影协会每个星期都举行展览,工人合唱团在申亚等重要活动中都有表演,书画协会、文化体育协会也在社区举行了不少活动。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认为,文化宫场地出租商用严重损害了文化事业。文化宫作为国家文化基础设施应该为人民免费提供设施和活动,这是文化宫本来应该有的含义。但现在政府不出资了,文化部门只能出租场地来维持生存,场地出租以后作什么用也管不了了。

  王先庆表示,政府应该在每个社区建立文化宫,满足市民的文化需要。更重要的是,文化宫应该继续由政府出资,居民纳税,政府应该把钱用在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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