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管家”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机场路新市白云花园的业主在召开业主大会后,决定炒掉旧物业管理公司,让新聘请的至诚物业进驻小区,而旧物管却不肯走,该小区业委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通过法院的胜诉判决,维护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利。据了解,小区的事自己做主已是目前广州众多住宅小区业主的普遍维权诉求。

  据了解,白云花园1999年交楼后,业主陆续入住,最初是开发商自己负责小区的管理,由于业主一直比较满意,就没有成立业委会。但因其开发商华益公司只是一个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只到2003年4月25日。当年11月,华益公司与金港物业签订合同,约定由后者向白云花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6年。合同同时规定,白云花园业主委员会在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后,可续聘或者另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今年1月26日,白云花园业委会成立。3月27日,业主代表第二次会议同意以招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公司,4月,至诚物业在4家竞标公司中中选,与业委会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金港物业指出业委会不合法,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没有瑕疵,符合广大业主利益,应继续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双方因此而对簿公堂。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业委会要求金港物业撤出小区的要求合理,金港物业应将白云花园的工程图纸、业主登记资料等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给业委会管理。宣判后,物业公司提起上诉,广州市中院于日前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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